藏器物并诸般契据,尽归小女黛玉承受。(详见附册)。依律去「户绝资产」之弊,已请贾府太君(敕封荣国公夫人史氏)为女保,西门大人(天章阁待制)为监察,共主其业。
二、用度规程
黛玉日常用度,每月由掌库支取二百两为限,需经贾太君对牌,方可发付。
凡单次取银两千两以上,无论婚嫁、置业、急难等事,须得:
黛玉亲笔画押
西门天章官印批红
贾太君凤纹章记
三契俱全,库吏始得兑银。
三、监护之约
自吾逝日起,黛玉之教养婚聘,悉托西门天章与贾太君共理。至黛玉出阁行庙见礼之日,监护乃止。其间田产租息、商铺营生,皆由二位委人经纪,岁末造册核验。
四、惩戒条款
若有仆役、宗亲或外姓侵夺财产,许依《宋刑统;诈伪律》诉官究治。西门天章大人可持此状径呈提刑按察司,请以「监守自盗」加等论处。
五、附则
苏州老宅紫竹院永为黛玉香火之基,不得转卖,不得变易藏书楼需岁加曝晒,此黛玉母贾夫人遗念也。立嘱人:林如海(亲笔)
见证:苏州府司户参军王璞(官印)
清风书院山长顾世延(私章)
年月日
(附:扬州府库批验所钤骑缝章/林氏御史章)
林黛玉攥著那份沉甸甸的文书,指尖冰凉,那双含愁笼雾的眸子,此刻瞪得圆圆的,反复扫视著文书上那字样。
原来…父亲在生命的尽头,竟是将她未来的命运,如此郑重地托付给了眼前这位西门天章大人!这身份之重,远超她的想像一一按照市井间的规矩,她此刻就该…该唤他一声「爹爹」了!
这个念头如同电流般窜过全身,让她纤细的身子不由自主地轻颤了一下。一股难以言喻的羞赧瞬间染红了那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耳根,并迅速蔓延至双颊。
她只觉得脸上滚烫,仿佛被架在火上烤,心口更是擂鼓般跳动,几乎要撞出胸腔。
她下意识地低下头,死死盯著自己素白裙裾上绣著的几朵淡青色梅花,樱唇嗫嚅了几下,那个沉甸甸的称呼却卡在喉咙里,无论如何也吐不出来。
舱内陷入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,只余下她急促而细微的呼吸声。
大官人将她所有的窘迫尽收眼底,叹了口气:「林姑娘,莫说你惊讶无措…便是本官,也万万未曾料到,林公竟会将如此重担托付于我!」
他语气诚恳:「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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