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,穿了件粉色毛衣——和稿子里写的一样。袖口果然有泡面渍,头发乱糟糟,眼睛却亮得惊人。
“郭主编好!”她声音清脆,“我叫邱莹莹。不过现在的我,可能和你们认知的不一样。”
我上下打量她:“你是穿来的?”
“嗯。”她点头,“车祸那天,我在改《末日邱莹莹》结局。醒来就在22楼。”
我冷笑:“所以你就把原剧情全改了?让安迪去创业,樊胜美撕婚约,关雎尔搞科研?”
“对。”她毫不避讳,“因为原版太憋屈了。女孩不该为男人活。”
“天真。”我推了推眼镜,“现实比小说残酷。你以为撕婚约就能自由?社会会撕了你。”
她没生气,反而笑了:“那你为什么看完我的稿子?”
我一怔。
“你看了整夜,对吧?”她歪头,“因为你也觉得……憋屈。”
我无言以对。
是的,我憋屈。
从小到大,因为身高被嘲笑,因为文风被贬低,因为“不够阳刚”被质疑。
我用毒舌武装自己,用成功证明价值,可深夜独处时,仍会问自己:
“如果我不成功,还值得被爱吗?”
而她的文字里,没有这个问题。
她写:“我写文不是为了被爱,是为了活着。”
那一刻,我嫉妒她。
我决定签她。
不是因为稿子多好,而是因为——她让我看见另一种可能。
签约那天,我毒舌依旧:“你的文笔烂得像泡面汤,节奏乱得像单池浩的头发。但……我给你机会。”
她笑嘻嘻:“谢谢郭主编!我会努力的!”
“别谢我。”我板着脸,“市场很残酷。如果三个月内没起色,立刻解约。”
“好!”她点头,“但我有个条件。”
“说。”
“别让我写恋爱线。”她认真地说,“我想写女孩如何自救,而不是被救。”
我盯着她看了十秒,忽然笑了:“成交。”
那是我第一次对作者妥协。
也是最后一次。
因为后来我发现——她不需要我妥协,她只需要我别拦她。
接下来的日子,火种出版社鸡飞狗跳。
单池浩天天抱怨:“莹莹姐又抢我奶茶!”
纶思尔默默给她调试写作系统,从不说话。
而我,则负责毒舌批注。
“这段太煽情!删掉!”
“逻辑不通!重写!”
“人设崩了!你是邱莹莹还是超人?”
她从不顶嘴,只是改。
改到我挑不出毛病为止。
有一次,她熬了三天改结局,趴在桌上睡着了。我走过去,想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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