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拼尽力气,才能勉强的,活得像一个普通人,没钱的压力,留宿街头,和野狗抢食的艰难,是他们这些有钱人永远不懂的生存法则。
厉清欢和陆晏周反抗家族,所以联手合作联姻。
他们每个人,都在走自己的路。
只是道不同罢了。
谁也不比谁容易,谁也不比谁好过。
“周小姐,为了生存,做什么都不可耻,”厉清欢笑道,“你可能觉得,我天生是厉家千金,锦衣玉食荣华富贵,不过,你不知道的是,从4岁开始,我就被赶出了厉家,我必须学会自己生存,我捡过路边的野菜,偷过包子铺老板的包子,被追着打了三条街,肋骨被打断了三根。”
她的成长,从不简单。
厉家主重男轻女,只不过是因为一个很小的事,她就被赶出家门,4岁,在寒冷街头差点冻死的那一晚,她就长大了。
如果不是厉家长子厉牧野太废,而厉清欢又在13岁一战成名,厉家主不会把她接回厉家,当成厉牧野的垫脚石。
在豪门,垫脚石都不是人人能当的。
“如果我饿得快死的时候,有人递给我一把刀,让我去杀一个人,我就能活下去的话,”厉清欢唇角的笑意加深,一字一字:“我会毫不犹豫的动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