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谦早早便出了槐树巷。
这次大莽苍山之行,他几乎是拿命在刀尖上跳舞,如今回了城,第一要务自然是去把该领的功勋银子给落实了。
再者,山里那场惊天剧变过后,如今的上京城暗流涌动,他也急需去打听一下最新的风向。
路过西市南街时,大部分商铺都还卸着门板。
陈谦在一间装潢颇为雅致的“红袖招”胭脂铺子前停下了脚步。
想到百里姗那慵懒妖娆却又帮了他不少忙的性子,陈谦揉了揉鼻尖。
对方毕竟是个姑娘家,送这种市井女子最爱的物件,终归是出不了错的。
此时时辰尚早,铺子里冷冷清清,连个鬼影子都没有。
柜台后面的掌柜正拿着鸡毛掸子打扫柜台,见有人一大早登门,倒也没有像茶馆话本里写的那般狗眼看人低。
瞧见陈谦虽穿着一身敛尸官服、却身姿笔挺、眼神深邃,老掌柜顿时堆起了满脸热切的笑意,从柜台后迎了出来。
“哟,这位公子,今儿赶了早啊!可是给家里的女眷挑脂粉?您瞧瞧这几款,都是刚从江南运来的新货……”
老掌柜极有眼色,不着痕迹地将陈谦引到一处紫檀木的架子前,热切地推荐起来。
陈谦在一排排精致的瓷瓶玉罐间扫过,最后目光落在了一盒名为“醉胭脂”的暗红瓷罐上。
那胭脂色泽如陈年烈酒,透着股说不出的妩媚。
“就要这个了,多少银子?”
“公子真好眼光!这是本店的招牌,整整七两银子。”掌柜笑眯眯地伸出七根手指。
七两银子。
饶是陈谦如今身家不菲,心中也不免咂舌。
这价格着实有些奢侈了。
要知道,上京城寻常的平民百姓,一家四口辛辛苦苦劳作一整年,省吃俭用下来,也不过就这个数。
不过,陈谦只是微微挑了挑眉,不做丝毫犹豫,便从怀里摸出散碎银子递了过去。
毕竟以百里姗那挑剔又富贵的眼界,平日里用的定然不会差了,若是送个百十文的西市地摊货,不仅显得寒酸,反而落了下乘。
接过包好的胭脂,陈谦刚准备转头,一只脚都已经踏出了门槛,可动作却突兀地顿了顿。
脑海中,蓦然浮现出昨夜油灯下,那个穿着粗布围裙、手指满是浆糊,却借着微弱灯光、极其专注地为他糊着纸鹤的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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