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车,陪着女儿在花丛中奔跑。
王金珠坐在马车上,看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,笑意温柔。
傍晚,他们在溪边宿营。
王天放拿出随身带着的短弓,不过一炷香的功夫,就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回来。
他手法娴熟地剥皮、清洗,架在火上烤。很快,油脂滴落在火焰上,发出“滋滋”的声响,浓郁的肉香弥漫开来。
王金珠看着他专注的侧脸,火光映照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,那双深邃的眼睛里,是她熟悉的认真和沉稳。
仿佛又回到了陈家村后山。
那时候,他也是这样,沉默地打猎,沉默地处理猎物,然后把烤得最好的一块肉,用干净的叶子包着,递到她面前。
“金珠,吃肉。”
王天放撕下一条最嫩的兔腿,吹了吹,递到王金珠嘴边。
熟悉的话语,熟悉的场景。
王金珠眼眶微微有些湿润,她张开嘴,咬了一口外酥里嫩的兔肉,笑着说:“天放,你的手艺,还是这么好。”
他看着她,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温柔。
岁月流转,物是人非,但身边这个人,从未变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