瓶没什么两样。
衣帽间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,意识到什么,方渐鸿立马背过身去。
好消息是,大小姐没把他当外人,坏消息是,也没把他当人。
没一会儿,她身上的水绿色软缎睡袍,就换成了胭脂红无袖旗袍。
鎏金的暗路,在不同的角度和光照下,呈现出独一无二的色泽。
将玲珑有致的身段紧紧包裹住,呈现出完美的曲线。
果然旗袍才是女人最大的杀器。
“走吧,去百汇门。”
她随手拎起一只玫瑰色口金包,高跟鞋踩得“哒哒”响。
方渐鸿深吸一口气,踏着军靴跟了上去。
他既是警卫员,也充当司机。
华灯初上,车水马龙的街道也变得忙碌。
霓虹灯招牌一个接一个亮起,黄包车夫一趟又一趟拉着客人。
电车的“铛铛”声时不时响起,伴随着碾过轨道的轰隆声——正式唤醒了海市这座不夜城。
百汇门是海市最大的歌舞厅,旋转的彩色玻璃门像是一张血盆大口,吞噬着黑夜里的纸醉金迷。
别克轿车在大门口停下,方渐鸿利落下了车,从车门绕到另一边,熟练地给大小姐打开车门。
优雅的身影一落地,守在舞厅门口的服务生就龇着笑脸迎了上来。
“许大小姐,好一阵没见您来了,今儿不巧了,您常订的卡座,有客人提前包了,小的另外给大小姐安排吧……”
许今昭轻点了下巴,跟在服务生后面进去。
歌舞厅里热闹非凡,爵士乐的旋律欢快而有节奏,旗袍在舞池里旋转,扬起的裙摆藏着暗香。
方渐鸿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,半张着手臂呈保护姿态,以防有喝醉酒撞过来的客人。
她惯常订的卡座正对着舞台,拥有比别人更好的视角,费用也比别的座位高。
但今天,那位置坐着几个年轻公子哥,其中一张还是生面孔。
男人眉眼清俊,西装革履,细腻的呢料剪裁合体,黑色外套下是洁白如雪的衬衫,领带的颜色与领口巾相称,绅士又得体。
在几个坐姿歪扭,玩世不恭的同伴中,他脊背笔挺,如一株临风不乱的青松。
“霖哥,刚才那唱歌的小妞不错吧?听说是新来的,嗓音脆得跟小百灵似的……”
“好像叫什么……林宛筠,我前儿来也见着她了,有她在的几天,前排座位都爆满,据说老板还有意把她捧成大明星……”
“霖哥刚才盯着她看了好几眼,要不我再点她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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