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砸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。
陆峥就那么居高临下的站着,插着裤兜,看着她。
他看着这个连头都不敢抬的女人,跪在地上,卑微的不行。
而林晚,就在这片混乱和卑微的掩护下,飞快的做了两件事。
第一件,她的视线在满地狼藉里扫过,看似慌乱,却精准的停在了陆峥的左脚皮鞋底。
鞋底外侧的缝隙里,沾着一层暗红色的干泥。
那种泥土颜色很特别,是法租界贝当路修路时翻出来的深层红壤,混着铁锈的颜色。整个上海,只有那一带有。
昨晚,她和他在马公馆外的死巷里交过手。
他果然也在现场。
第二件,在她伸手去捡离陆峥皮鞋最近那张文件时,手指“不小心”碰到了他的西装裤脚。
就在那一瞬间,她藏在指甲缝里的一粒东西,顺着指尖滑了出去。
那东西比米粒还小,像一粒灰色的沙砾。被她用食指和拇指飞快的一捻,死死的卡进了陆峥西装裤脚内侧的缝线里。
她指尖的温度,让包裹着沙砾的松香微微融化,将这枚微型发报器的核心碎石,牢牢钉在了猎物身上。
整个过程,不到零点五秒。
快的连她自己都几乎感觉不到。
“啧。”
头顶传来一声不耐烦的轻啧。
陆峥像是看腻了。他从裤兜里抽出手,弯下了腰。
林晚的身体瞬间僵硬。
一只骨节分明的手,伸到了她的面前。那只手的手指间,还夹着燃烧的雪茄。
他没有去扶她,而是直接用两根手指,捏住了她的下巴,强迫她抬起头。
滚烫的烟灰,就在她的脸颊上方,摇摇欲坠。
“当汉奸都当的这么窝囊,”陆峥的声音压的很低,“真是可惜了这张脸。”
他的拇指指腹很粗糙,在她细嫩的下颌皮肤上用力的摩挲着。
林晚浑身都在抖,牙齿上下打着颤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眼眶里蓄满了泪水,却不肯流下来,只是那么望着他。
但在那双被水汽模糊的眼睛深处,却清晰倒映出他领带温莎结的微小褶皱。还有他袖口金质袖扣上,交叉短剑浮雕处的一丝细微磨损。
她的脑子,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。
陆峥终于失去了耐心。他松开手,直起身,从口袋里抽出一方洁白的手帕,慢条斯理的擦了擦刚才碰过她下巴的手指。
然后,他将那方手帕随意的扔在了地上,正好落在林晚的膝盖边。
他转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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