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?林兄已经杀了曹少璘了?这么快?”
沈威瞪大了眼睛,目光落在林意手里那把黄金手枪上。
那枪他认得,确实是曹少璘从不离身的招牌货。
曹少璘一向很宝贝这把他老子送给他的八岁生日礼物。
枪在人在,枪落到别人手里,人肯定没了。
“我办事,你放心!”
林意靠在太师椅上,把普县面馆里的事简单说了一遍。
沈威听得直拍大腿,连骂了好几声蠢货。
“这个狗日的曹少璘,仗着他爹的势力横惯了,竟敢一个人跑到面馆里不吃牛肉。就算林兄不杀他,迟早也有别人教他做人。”
他骂完又忽然住了嘴,脸上的表情从痛快变成了肉疼。
五万大洋啊,他搜刮了整个戈比县才凑出来的五万大洋,就这么打了水漂。
林意这一趟来回还不到一天,曹少璘就解决了,这钱花得也太冤了。
可他不敢反悔。
曹少璘是死了,但曹瑛还活着,手底下七八千号人盘踞在粤北,是广东地界上数得着的伪军势力。
林意杀了曹瑛最宠爱的儿子,曹瑛迟早会找上门来报仇。
至于趁机把林意绑了去向曹瑛领赏——
这个念头在沈威脑子里确实闪过一瞬,但马上就被他自己掐灭了。
林意那两千多精锐部队可不是吃素的,清一色的九九式有坂步枪,掷弹筒迫击炮轻重机枪应有尽有,比他这边一百来杆破枪和一门小山炮强了不知多少倍。
更何况曹瑛也是出了名的残暴,黑吃黑的事没少干,找他领赏难保不会被他顺势一口吞了,连骨头都不吐。
“走,林兄!”沈威站起身,一巴掌拍在林意肩膀上,脸上重新堆起那股子草莽豪气。
“你帮了我一个大忙,我请你去喝酒!今晚不醉不归!”
林意心里一动。
僵尸翻生剧情的重头戏就在沈威去的那个酒店里。
钱道士和阿方以及盗墓贼旺财带着那具僵尸住在二楼,吴道士随后也跟了过去准备搞破坏。
他本来还在想着自己去那个酒店转转,沈威倒是先替他安排了。
沈威领着林意出了大帅府,两人上了车,一溜烟开到县城最繁华的十字街口。
车停在一栋三层洋楼前面,林意抬头一看,果然来对了地方。
这是一家西式酒店,门脸上镶着彩绘玻璃,门口铺着红地毯,连门童都穿着白衬衫黑马甲,跟省城的酒店比起来也不差多少。
还有大堂柜台后面站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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