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三十分左右,有机化工厂的财务人员和两名经警从银行里走了出来。两个经警手里各提着一个帆布箱子,沉甸甸的,里面是六十五万多元的工资款。
“来了。”
马汉庆低声说了一句。
三个人同时动了。
整个作案过程不超过六分钟。
枪声响了。
尖叫声、奔跑声、汽车引擎声混在一起。
六十五万三千元现金被抢走。
张俊的开车路线是精心设计过的。
他先是往东西湖方向开——那是武汉市警方最可能设卡的出城方向,先往那边跑,给目击群众一个错误的印象。开了大概十分钟,他突然一个急转弯,拐向了硚口永丰乡。
然后是古田三路、解放大道、水厂……
七拐八绕,换了四五次方向。
最后,他把车停在了一棵大树底下。
马汉庆和周望弟从后备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旅行袋,撬开帆布箱子,把一捆一捆的现金倒进旅行袋里。
张俊从车后备箱又拿出八个玻璃瓶,每个瓶子里都装满了汽油,瓶口塞着布条。
马汉庆拿过一个瓶子,看了看布置的位置,点了点头:“蚊香呢?”
张俊递过去一盒蚊香。
马汉庆把一瓶汽油放在驾驶座下面,另一瓶放在油箱旁边。
他把蚊香点燃,掐好时间,放在瓶子旁边。
“蚊香烧到瓶子的时候,火就着了。”
马汉庆站起来,拍了拍手上的灰,“那时候咱们早跑远了。”
他算得很精——如果直接点燃汽油瓶,万一当场爆炸,他们自己也跑不掉。
蚊香烧过去需要时间,等火着起来,三个人早就在几公里之外了。
但人算不如天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