膏药跟过来,她嘿嘿笑,“上工去吧?我就不用,我男人一个人顶俩,你嫉妒死了吧。”
女人一口血差点呕出来,喉咙火辣辣地疼。
她被追着骂一路,还一句话反驳不出来,只能硬着头皮挨着:毕竟她男人,干活不如江寻渠,长得也没江寻渠帅。
她肺都气炸了,脸比猴子腚还红,低头拔腿就跑:惹不起还躲不起吗?
“行了,咱也别眼红心热了。”女人同伴泄气,挑挑眉,酸溜溜道,“你看人家张寡妇,没男人,也有这么好的命。”
张寡妇托着头发扭着腰,听有人嚼舌根子,眉毛一挑,刚要骂。
看过来时,像是见到什么害怕的东西,孙寡妇瞳孔颤抖,眼神闪躲,快步冲大队里走去。
林向曲轻啧:原身还是太有威慑力了。
围着村子绕了一下午,还没把村子绕完全,但林向曲基本摸清了。
穿书小说里挣钱的法子,她一个都不能用。
挖野菜?抱歉!只有草根子!
卖卤味?做梦!草原根本不会吃猪头。
打猎?养牛?喂羊?放牧?
原身身体脆的像纸,还没开始做,就累死了。
林向曲筋疲力竭,心气被打磨一通,拖着两条灌了铅的腿,沉重向家方向走去。
谁承想,半路上,遇到她最讨厌的人。
林莹正在老乡家里出来,军装外面套着白大褂,身姿挺拔,秀发盘成卷发,温婉秀丽,一股子蓬勃朝气。
“老乡,不用送了。”
林莹把药递给跟出来老乡:“急性肠胃炎,这个药一天吃一次,两天就不拉肚了,多喝点热水。”
老乡粗糙的指腹搓着衣角,不停鞠躬道谢。
林莹笑着离开,转身见到林向曲,脸色骤然一变。
林向曲本来就烦韩盛,今天出门又撞上林莹。
她忍不住感慨,出门没看黄历,踩狗屎了!
说实话,她很钦佩林莹,重生一世,改变嫁杀猪郎的命,硬是靠自学医术考取护士,成为半个赤脚医生。
平时乡里乡亲,生病发烧,都是林莹处理,她长得好看,又温柔。
在村子里,名声可好了,与原身天差地别。
要不是林向曲穿书来,早就知道林莹真面目,也被她漂亮的模样骗了。
她眉头一皱,模仿着原身的语气,阴阳怪气炉火纯青,“我哪敢啊,堂姐,你回头再和大娘一起来我家撕我嘴,我可吓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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