算。
我去的时候都做好思想准备了,想着顶天能到一百五六,一百六七都算是不错了。
结果到了地方,才发现,这头猪去了头跟内脏还剩一百四十多斤呢。
据说杀之前,毛重都到二百零几了。
村里人说,猪不挑食。
虽说大点儿的活物被人吃的都跑回深山了,可那些个野菜野果啥的不缺,猪顿顿都能吃饱。
所以才能养出来超过二百斤的大肥猪!”
福平说了这么些,又埋头吃了一阵。
吃的手上还剩下一块儿窝头的时候,把盘子里连菜带汤都倒进稀饭碗里。
然后用窝头把盘子给擦擦塞嘴里。
顺便搅搅稀饭,等嘴里有空了之后,用筷子扒拉着,一点儿没剩的全倒进了嘴里。
吃完舒舒服服的打了个嗝:“这新鲜肉就是好吃!”
儿子吃饱了,杨远信这才拉着脸问道:“你这是平安回来了,还有机会吃上肉。
你要是被逮到了,这会儿还在拘留所喝风呢,凉水都没一口!”
福平嬉皮笑脸:“爹,你还不知道我吗?
我脑子这么好使。”
杨远信叹口气:“这一路这么些人,光仗着脑子好使就行了?
聪明过头了,我怕人把你脑子给撬开!”
福平配合着哆嗦一下,举手发誓:“爹,你放心,这一遭过去后,我保证这两年都不出远门,不去黑市了!”
杨远信撇嘴:“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,家里又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。
要是咱家还需要铤而走险的话,那别人家就躺炕上等死吧!”
看着红白相间,条理分明的猪肉,福安等到爹跟大哥对话结束后,才咽了口口水问:“哥,这么老些肉,咱们怎么吃?”
福平把碗筷都收拾进馍筐里,端着要去厨房,闻言浑不在意:“咋吃我就不管了,听咱娘安排吧,我只管干活。”
说着就准备去厨房收拾碗筷儿。
还没走到厨房门口呢,就看见小芹扣着袄扣子直奔堂屋。
等碗都刷好之后,连娘也出来帮忙了。
人多力量大,猪很快就被分解好了。
骨头被剔的精光,砸开了用个小筐盛好。
所有猪肉分门别类规整妥当,大块的纯瘦肉、肥瘦相间的五花肉、带筋的腿肉、炼油的板油,全都分好。
夜里天寒地冻,温度极低,院子里的空气干冷刺骨,正好天然冻肉,不用担心变质坏掉。
李水仙挑出两块品相最好的五花肉,细心单独收好,这两块留着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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