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重大刑事案件中,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。
法庭经审理后宣判:
“被告人马加爵故意杀人一案,本院于2004年4月22日进行了公开审理。
经过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,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,合议庭评议,确认以下定案证据。
为体现法律的尊严,体现法律对公民生命的绝对保护,本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,判决如下:请全体起立!被告人马加爵,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
本次庭审聚焦于三个核心问题:
第一,马加爵是否有罪;第二,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;第三,因马加爵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了经济损失,被害人家属向法庭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,这部分经济损失当如何赔偿。
法庭上,马加爵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尤其是在长达四分钟的最后陈述中,他数次提到对不起受害者及其家属,对不起许多人。
4月24日,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宣判,马加爵被判处死刑。
刑事判决之外,还有附带民事赔偿。
四名被害人中,除了宫博的家属外,其余三家均提出了赔偿要求:唐学礼家属要求赔偿十六万元,邵瑞杰家属三十五万元,杨开红家属三十一万元。
然而,马加爵身无长物,全部家当仅有一台二手电脑,家中为他上学早已债台高筑,他又拿什么来赔呢?
被害者家属也只能接受这无奈的现实。
马加爵在法庭最后陈述中,说过这样一段话:
大家可曾留意?他说的是“三名受害者”。
以他的智商,如此重大的罪行,断不可能忘记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人,“三”与“四”也绝无分不清的道理,然而他竟两次说出“三名受害者”。
国内头号连环杀手杨新海,背负六十七条人命,都能一五一十说得明明白白。
这位曾经的天才少年、云南大学的大学生,难道患上了失忆症?
合理的解释是,唐学礼本不在他追杀的原始计划之中。
两人无冤无仇,只因唐学礼临时搬来317宿舍暂住,恰好妨碍了他的屠杀计划,才无辜丧命。
2004年4月24日下午,一审宣判结束。
马加爵被押出法庭时,他的姐姐在旁听席上大喊了一声:“你一定要上诉啊!这样我们能多见你几次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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