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受理民状的案桌,问的仍是同一句:“请验在押之人的身体,应当走哪一道手续?”
案桌书吏看过状纸,指出其中“供当面核验”五字容易被理解成家眷自行指定验查方式,叫他们改作“听候调取”。递状人没有在衙门口擅改正本,而是把修改意见带回谢府。
沈照檀当场换了五个字,三份状纸一同重誊、重新骑缝落印。
申初,第二次递交。
这一次,案桌收下正本与三页附件,在谢家留存的副本上写明收件时辰与案牍字号,又注明“转承审房核处”。这句话只代表材料进入了官署,并不代表承审者认可其中内容,更不代表复验已经获准。
外院管事把副本带回时,天色已经擦黑。
太夫人看着那枚收件押,长长吐出一口气:“总算送进去了。”
“只是进了收状房。”沈照檀道,“还要等承审房决定收不收进案卷、准不准复验。”
她随即让曹嬷嬷把收件副本编入主卷之后,注明正本递交时间、退改一次的原因以及第二次经手人。第一次被退回的旧稿没有烧,也一并封存,免得日后版本不同说不清楚。
同时,她让旧药房把原脉案与煎药簿重新点数,仍按原封存次序收好;那位出具短笺的医者也留下住址与可到场日期。若调取文书忽然送到,谢府须能在半日内交出所列原件,却不能临时拼凑一套与呈状不符的材料。
长风直到入夜才回来。
他没有带来“谢无咎已经看见”的口信,也没有说大理寺的问询有了变化。他只确认公开案桌当日晚间交接时,那份案牍号被列进送往承审房的簿子里。
“再往里便问不到了。”长风道,“若强行打听,反而会惊动人。”
“到这里就停。”沈照檀道。
她没有让他再走谢无咎留下的杂役递信路。那条路此前连便笺是否真正到他手中都无法确认,更不该承担一份正式状纸。明暗两路同时送同样的材料,也可能被人说成谢家私下串联在押之人。
这一夜没有回音。
第二日也没有。
直到第三日下午,大理寺才送来一张例行告知:请验状已附入谢无咎在审案卷,是否另行验脉,由承审官阅后决定;家属不得私送汤药,若需旧脉案原件,将另发调取文书。
这张告知没有替谢无咎洗去一项罪名,也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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