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个我记得清楚,”孙总声音笃定,“他们当时说要把整个老屋的地基都挖了重做,说是老房子地基下沉,所以需要大量水泥。但最后好像只做了地基和地面,墙体和屋顶没怎么动,因为要过年了嘛!”
根据具体刘咏强户籍地派出所登记他失踪的时间是1999年8月份,而杨小斐被证实翻修房子是在1999年12月,中间只隔了4个月。
“时间点确实对得上。”陆燐迅速翻着卷宗:“你看,刘咏强失踪后不到4月,杨小斐家就开始动工翻修了。她往银行存款都知道隔了快2年的时间,为什么翻修房子却这么急?这不合常理。”
如果说杨小斐是在和她丈夫结婚之前翻修房子,倒也说得通,毕竟要娶新媳妇进门,家里总要收拾得像个样子。但问题在于,她当时已经结婚了,她结婚的时间是10月1日。
可是翻修的时间点偏偏卡在办完婚礼之后,这就不符合常理了,如果说刘咏强的尸体就藏在她丈夫老房子的某个地方,时间久了,气味溢出来了,那她急于翻修房子就完全说得通了——她必须赶在别人闻到气味之前,把尸体藏好。
夏明从法医角度对杨小斐这一行为进行了解释,他说道:“刘咏强在1999年8月被列为失踪人员,到杨小斐修房子,这中间经历了四个月左右的时间。我们假设,刘咏强在这四个月间的某一天被杀害了,尸体如果藏在屋内,气味、腐烂程度都会成为隐患。她必须赶在气味扩散之前,用水泥和砖石把一切封死。从9月份开始,天气转凉,之后几个月到12月气温都偏低,尸体腐烂速度慢,但再慢也撑不过开春。
所以杨小斐必须在开春之前,借口把地基彻底翻新,目的是用水泥封住一切可能泄露的痕迹。12月动工,赶在年前完工,时间上完全说得通。”
陆燐仔细梳理了一遍这段时间的时间线:赵桂芬的死亡时间是1999年3月21日,尸体于同年6月21日被发现,刘咏强离职则是在同年6月26日。同年7月28日,杨小斐在光明镇农村信用社取走了赵桂芬的3万元存款。
从6月26日离职到7月28日取钱,中间隔了一个多月。这一个多月里,刘咏强去了哪里?他是否已经拿到了那笔钱?还是说,虽然他拿到了钱,但根本没有机会花掉这笔钱。因为这段时间,警察对“小芳被杀案”查得很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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