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信约我来澳门。”
“里面是真的。”
“打开。”
何志远撕开封口,从里面取出一张折过三次的信纸。
信是用蓝黑墨水写的。
内容很短。
“长明同志:郜洪生十月三日夜在东角码头交接军用物资。局内有人通风,不宜上报。请于夜间一点独自到场。事关重大,阅后焚毁。”
没有署名。
宋恩泽看完,递给沈清辞。
沈清辞没先看字。她把纸摊平,摸了摸折痕,又对着灯看水印。
“纸是旧的。”她说。
“信也是旧的。”何志远说。
“没署名。你怎么证明它是我爸收到的那封?”
何志远从公文包里取出一本硬皮笔记簿。
“这是我父亲七二年的工作记录。十月四日那一页,写着一句:‘宋信已收,枪交林。’”
宋恩泽接过笔记簿。
纸页发黄。每天都有短记录。会议、出差、接待、车辆安排。十月四日那页的右下角,确实有六个字。
宋信已收,枪交林。
“林是谁?”宋恩泽问。
“林耀华。”
“凭什么是他?”
“七二年省厅技侦处只有一个姓林的,但他叫林东海。早在九月份就住院了。跟这件事有牵连,又姓林的,只有林耀华。”
“推测不值钱。”
“我还有东西。”
何志远取出一张照片。
照片拍的是三个人。高德胜站在左边。林耀华站在右边。中间是一个宋恩泽没见过的男人。
三人面前的桌上,摆着一支五六式步枪。
照片背面写着日期。
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八日。
距离宋长明被杀,五天。
“中间的人是谁?”宋恩泽问。
“周永昌的父亲,周茂才。当年是省民兵物资仓库的保管员。”
宋恩泽把照片放下。
枪的来源有了。
高德胜负责弄枪。林耀华负责审批和销货。周茂才从民兵仓库把枪拿出来。
还缺开枪的人。
“你父亲为什么把这些东西留着?”沈清辞问。
“保命。”
何志远端起茶,没有喝。
“宋长明死后,林耀华升得很快。高德胜也从副处长升了处长。两个人继续合作。后来走私线扩大,从手表、布匹,做到彩电和汽车零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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