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医生的行医资格只在自己所在的医院有效,出了医院如果没有报备,那就是违规执业甚至是非法行医。
这里不免有被吊销医师执照,甚至还有坐牢的案例。
可笑吧!这种事在现实中真的就发生了。
医生这个职业说破天了也就只是一份工作,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。
有了前车之鉴,很多人面临这种情况,为了不被牵扯其中,只能明哲保身。
后来虽然法案被彻底修订。
《民法典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: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紧急急救,即便施救过程中造成合理损伤,一律不承担民事责任,不属于违规执业、更不算非法行医。
国家本意,就是彻底摘除医生救人的枷锁,让医者敢伸手、敢救人,不再畏首畏尾。
法条更新了,制度进步了,可人性的贪婪从来不会跟着法律同步进化。
几年前发生了一起轰动整个医疗圈的事件。
一位三甲医院的主治医生,下班路上偶遇路人突发心脏骤停,当场就跪下来开始进行心肺复苏。
整整十几分钟,拼尽全力的胸外按压,硬生生把人给救了回来。
人是救活了。
可谁也没想到,救命之恩,换来的不是感谢,而是一纸冰冷的法院传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