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少,现银不够,甚至还用一车车的粮食结算。
沈明远来者不拒。
他就像个不懂生意的败家子,看到钱粮就两眼放光,根本不管对方是谁,甚至还贴心地帮对方装车。
“多谢老板!老板发财!”
沈明远一边数着银子,一边对着那些扮作客商的王家人点头哈腰,那副贪婪又卑微的嘴脸,演得入木三分。
仅仅三天。
王家原本就捉襟见肘的流动资金,彻底枯竭。
他们甚至不得不动用了用来支付桑农定金的预备款,还把几个大粮仓里的存粮搬空了大半。
而换回来的,是堆满了王家库房的丝绸。
看着那满库房的绫罗绸缎,王腾笑得合不拢嘴。
“蠢货!真是蠢货!”
他摸着那些光滑的丝绸,仿佛已经看到了无数的银子在向他招手,“这么多好东西,居然这么便宜就卖给了我们!等过几天风头过了,本少爷把价格一提...哈哈哈哈!”
但他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。
这些丝绸,在这个战乱频仍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的年代,除了换成钱粮,本身并没有任何实际的价值。
不能吃,穷人穿不起,也不能当武器。
如果卖不出去,这就是一堆废布。
要不然赤眉军也不会在听说顾怀要收丝绸的时候,那么高兴地就送来一大批了。
他们原本以为这些东西唯一的宿命就是烂在山里来着。
这些王腾都不知道,或者说,是不可能知道。
毕竟按照以往的常识来说,人要吃饭,自然也是要穿衣服,布匹的价格一向稳定不愁卖,日后卖出去,不就是一笔又一笔的银子么?
所以起码这一刻,他是很幸福的。
......
就在全城的目光都集中在那场轰轰烈烈的丝绸大战上时。
一个不起眼的身影,悄无声息地穿过了繁华的闹市,走向了江陵城最阴暗、最肮脏的角落。
城南,贫民窟。
这里是流民和乞丐的聚集地,也是江陵城的烂疮。
腐烂、排泄物和尸体的味道充斥了空气,污水横流,蚊蝇乱飞。
李易穿着一身灰扑扑的长衫,头上戴着斗笠,手里拿着根竹杖,小心翼翼地避开地上的污秽。
自从庄子开始大规模扩张,他这个大忙人已经很久没有进城了。
每天不是在统计人口,就是在计算物资,还要负责给那些大字不识的庄民上课,忙得脚不沾地。
但今天,他必须来。
因为公子的那个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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