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现场留下的痕迹,远不止指纹一种。鞋底沾的泥土、衣袍蹭落的纤维、凶器上残留的毛发,这些东西肉眼看不出差别,可放在显微镜底下,城东的黄泥和城西的黑土一目了然,绸缎的经纬和粗布的纹理截然不同。显微镜让办案的人能看见旁人看不见的东西,这两样加在一处,便足以将大明的刑狱之术翻上一个台阶。”
朱橚说到此处,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一段前世的记忆。
那部风靡全球的美剧《犯罪现场调查》,从第一季播到第十五季,横跨了整整十五年,剧中的主角几乎每一集都要趴在显微镜前头,对着目镜里的世界露出那种近乎虔诚的神情。
编剧借角色的嘴反复表达过一个观点。
在DNA测序尚未普及、电子扫描仪器尚未问世的年代,显微镜便是刑侦领域的绝对王者。
一粒肉眼看不见的花粉,能锁定嫌疑人去过哪片树林。
一颗嵌在鞋底纹路里的沙粒,能指明凶手逃离路线的土质特征。
一滴干涸后仅剩微末痕迹的体液,能通过晶体形态与分布位置,还原搏斗时的真实姿态。
凡有接触,必留痕迹。
这句话贯穿了十五季的剧情,也贯穿了近代刑侦学从蒙昧走向科学的整段历程。
这东西如今落进了锦衣卫的手里,配上碘蒸气和硝酸银,便是三柄尖刀并在一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