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楼门口一堵,跑都没处跑。
可高承勇不管那套,他向来是傻大胆。先进楼再说。
在一楼楼道里走了个来回,发现房门都关着,没有机会。
他刚想上二楼,一个姑娘从外面回来,哼着歌上了楼梯。
高承勇一看,机会这不就来了?赶紧跟了上去。
这个姑娘叫石海英,当年刚满十九岁,在供电局食堂上班刚半年。
中午下班后,她回宿舍休息。她走上二楼,掏出钥匙打开房门,就在往屋里迈步的瞬间,被高承勇从后面使劲推了一把,差点摔了一个大跟头。
石海英还以为是同事跟她开玩笑,心想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。
她一回头,见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一步跨了进来。姑娘大怒:“你是谁?谁让你进来的?赶紧出去!”
高承勇这回学聪明了,随手关上屋门,还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——十二点五十分。
石海英似乎明白了,这男人绝不是好人,张嘴就喊:“快来人啊!有坏人!”
高承勇最怕人叫唤,毫不犹豫掏出刀子冲了上去,右手猛地一挥,“噗”的一下,一刀抹了脖子。
姑娘倒地之后,他还没完,骑在她身上,“噗噗噗”一顿狂捅乱刺,共捅了三十五刀。
完事之后,他累出了一身汗,坐在地上直喘气。
当他看见喷溅到地上、墙上的血迹时,不但没有恐惧,反而异常兴奋,心里十分满足。
接着他开始翻钱,可惜把全屋翻了个遍,又是一分钱没找到。
既然财没劫成,那就顺手劫个色。
说到这里,又得提一提这厮的胆子有多大:杀完人、翻完钱,你不赶紧走,还要劫个色?
也不了解这屋里的情况,万一回来人给你堵在屋里,不等于瓮中捉鳖吗?
可他不但没有立刻逃走,还坐屋里歇了一会儿,然后解开姑娘的裤子——但没有往下扒。
正要伸手往里面鼓捣时,忽然听到楼道里有人经过。毕竟做贼心虚,他没敢再继续,蹑手蹑脚地把耳朵贴在门上,足足听了十分钟。
确认楼道没人之后,才走出屋子。
你说现在已经安全出了屋子,就该赶紧走人吧?不行。
他走进楼道的公共洗衣房,拧开水龙头,把身上、手上、脸上的血迹清洗干净——他是真不怕万一被人看到。
这些事本应在屋里完成的。不过从这次作案开始,他穿的都是深色衣服,即便沾了血迹,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。
就这样,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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