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李雪梅嘴里鼓捣几下,竟把笤帚吐了出来。
高承勇一看,居然吐出来了?又赶紧用捆绑后多出来的绳子绕在她脖子上,使劲勒,直到断了气。
接下来便是翻找钱财,可他搜遍了身上和屋里,依旧分文没有。
高承勇气得不行:我怎么这么背?干了三单,一分钱没到手。
钱没搞到,那就从人身上找补。于是他开始奸尸。
离开宿舍区后,他在路上上了一趟公厕,顺手把小刀扔进了茅坑。
尸体被发现后,警方赶到现场,提取了尸体内的精液,做了DNA检测。
另外,屋门没有被撬的痕迹,警方推测是熟人敲门或尾随入室作案。
谁也没想到,此案与千里之外的白银案竟是同一人所为,直到2004年才并案侦查。
这里多说一句:关于高承勇在包头的作案数量,存在一些争议。有人说他只做了一起,也有人说做了两起。
但笔者查阅了许多资料,找不到第二起的记录,而且高承勇的判决书里,在包头也只有这一起。
不排除当时警方可能将别的案子加在他身上,但既然高承勇已经承认了十几起,再多一起也无关紧要。
如果检察机关真的认定另一起案子证据充分,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,那么那起案子不可能不出现在判决书里。
所以此处先按一起讲述,日后找到新的资料再行更正。
案发后,高承勇依旧待在包头。
可他上街时,街头巷尾都在议论李雪梅遇害的事,加上警方加大了对外来人口的排查力度,高承勇心想:还是先回青城镇老家吧。
整个1997年,他停了下来,没有再作案,像没事人一样,打打麻将,跳跳舞,从没有人把他和连环杀手联系在一起。
但这种平静没能维持多久。
到了1998年,高承勇手里没了钱,更关键的是,他进入了一种病态的亢奋情绪中,仿佛被恶魔附体。
他觉得不杀人心里就难熬,浑身都不自在,已经无法控制内心的躁动。
于是他再次来到了白银市。
1998年1月13日,高承勇穿着一件黑色棉服,揣着提前买好的弹簧刀,在大街上转悠。
转了一阵没发现目标,却看到一家舞厅——这是他喜欢的地方,便进去看看。万一有合适的目标,就不用随机了。
进了舞厅,他那双眼睛像雷达一样四处扫视。巧了,不远处还真扫到一个美女。
姑娘名叫杨如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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