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我和周疏桐一起写的,拍摄地点就在她这套小院里。
道具都是我们亲自跑去超市臻选的,最后也就剪辑得花个两万块钱,其他都自己亲自上阵。
我承担了道具,剧本,灯光多重身份,拍摄当天,芳芳和晴儿一早就过来了,而我昨天晚上就没走。
摆弄拍摄道具,我就快忙活到零点,第二天一早还要赶过来,在征得林菲菲同意以后,昨晚让她留守空房。
昨晚周疏桐和我一起忙到深夜,早晨起来,她罕见地去外面买早餐,显然这几天的准备工作让她也累得不轻。
累也得干啊!
这可是给自己干,再苦再累,也比给别人打工强。
我们分工明确,我肩负道具和打灯的重任,晴儿负责拍摄,芳芳给周疏桐打下手。
重头戏还是在周疏桐身上,她身兼导演与主演两个要职,无疑是场上最忙碌的人,我第一次参与拍摄广告,而且起步还这么高,不禁让我摩拳擦掌,期待起来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