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进市检察院举报中心,递交了第一份书面材料。接待我的是陈立国组长,五十岁上下,鬓角霜白,手指关节粗大,常年握笔留下的茧子厚实如甲。他听完我的陈述,沉默良久,只问一句:“林晚,你知道污点证人意味着什么吗?”
“意味着,”我直视他眼睛,“我余生都将活在证词里。我的职业资格会被吊销,我的社会关系将被切割,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每一份公开文书中,成为公众唾弃的‘叛徒’。而沈砚……只要他不出庭,只要他不开口,只要他保持沉默,他就永远只是‘被指控者’,不是‘罪人’。”
陈立国点点头,从抽屉里取出一份文件推过来:“这是《刑事诉讼法》关于污点证人的全部条款。重点看第五十二条——‘对提供重要线索,协助侦破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依法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’。林晚,你提供的,是线索,还是证据链?”
我翻开文件,指尖停在第五十二条末句:“……但不得因此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。”
我笑了,笑得喉咙发紧:“陈组长,我不是来谈条件的。我是来提交证据的。至于我的法律责任……”我顿了顿,声音很稳,“我认。”
走出检察院大门时,冬阳刺眼。我摘下眼镜,用衣角擦了擦镜片。再戴上时,世界清晰得令人心悸。街对面,沈砚的黑色轿车静静停着。他靠在车门边,手里捏着一支烟,没点。看见我,他抬手,做了个“打电话”的手势。
我没回应,径直走过。
手机在包里震动起来,屏幕亮起:【沈砚】。我按灭屏幕,将它塞进路边垃圾桶。金属外壳撞击塑料内壁,发出空洞的“咚”一声。
像丧钟敲响。
成为污点证人后,我的生活被切割成精确的格子。
每天上午九点,准时抵达市检专案组指定的封闭式问询室。房间没有窗户,墙壁贴着吸音棉,桌上只有一支录音笔、一台笔记本电脑、一杯温水。陈立国或他的副手赵薇会坐在对面,赵薇年轻,眼神锐利如手术刀,总在我叙述某个细节时突然追问:“林晚,你确定当时他穿的是灰色羊绒衫?不是藏蓝?那天的天气预报显示有雨,羊绒衫容易沾湿,他为何不选防水材质?”
我渐渐学会不回避她的目光:“因为他刚从云栖山回来。山上湿度大,羊绒吸汗,他习惯用体温烘干。而且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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